一、父母立遗嘱给其中一个子女可以吗
在我国,父母具备将自身个人财产通过遗嘱指定由某一个子女继承的权利。
遗嘱属于单方法律行为,只要遗嘱内容体现的是父母真实的意愿,并且符合法定的形式要件(像自书遗嘱需由遗嘱人亲自书写、签名并标注年、月、日;代书遗嘱要有两个及以上见证人在场见证等),那么它就是合法且有效的。
不过需要留意,遗嘱所处分的财产必须是父母的个人合法财产,倘若涉及夫妻共同财产,只能对属于自己的那部分份额进行处分。
二、父母立遗嘱给了不赡养的女儿能继承吗
倘若父母在生前已订立遗嘱并明确表示其财产将由未尽到赡养义务的女儿继承,根据现行法律规定和司法实践,女儿通常仍可依照遗嘱实现继承权。
此乃由于遗嘱继承在效力上优先于法定继承原则,只要所作遗嘱符合法定形式要求并且内容真实合法,即应得以遵照履行。
然而,假如有切实证据证明女儿曾对父母实施过虐待或者遗弃行为,这些行为已经严重违背了公序良俗以及相关法律规定,即便已经存在遗嘱,当事人还可以通过法律途径主张适当减少甚至剥夺其继承份额。
三、父母立遗嘱给儿子儿媳还有份吗
若父母的遗嘱清楚地表明遗产由儿子继承,一般而言,儿媳是没有直接份额的。
遗嘱继承是依据被继承人(父母)的意愿来分配遗产的。
儿子继承了遗产后,此部分财产就变成了儿子的个人财产。
然而,在婚姻存续期间,倘若儿子把继承的财产通过赠与等方式给予儿媳,或者这部分财产与夫妻共同财产混同了,情况就会变得复杂起来。
从法定继承的角度来讲,如果没有遗嘱明确排斥
当我们探讨父母立遗嘱给其中一个子女是否可以的时候,我们知道这在法律上是被允许的。但这往往会引发一系列相关问题。比如其他子女可能会对遗嘱的真实性、有效性提出质疑,这时候就涉及到遗嘱的订立是否符合法定程序,是否有见证人的相关考量等。又或者当遗嘱中涉及到的财产存在未清偿的债务时,接受遗嘱的子女可能会面临一些复杂的债务处理情况。如果您对遗嘱订立、遗嘱有效性、遗嘱执行中可能出现的各种情况还有疑问,不要迟疑,点击网页底部的“立即咨询”按钮,专业人士将为您详细解答。